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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东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
作者: 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7-07-17

 

祁东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

一、部门基本概况

(一)主要职能

1、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。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,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,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,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、区域协调、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。

2、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。负责贯彻实施中央、省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及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;起草本县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,拟订本县国土资源管理及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;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,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。

3、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。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、计划。指导和审核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组织编制全县矿产资源、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、矿山环璋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。参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、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。

4、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。依法保护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,指导土地确权,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共享和汇交管理,提供社会查询服务。

5、负责全县耕地保护,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。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,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,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。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。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,承担报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、报批工作。

6、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。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,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,组织实施国家、省、市、县重大土地专项调查,指导全县地籍调查、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。

7、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。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开发利用标准,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、政府土地储备、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。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转让等管理办法,建立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,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。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。

8、承担规范土地、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。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,监管地价,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,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、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,统一管理全县测绘市场,规范测绘市场行为,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,依法查处违法行为。

9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。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,负责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级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,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、优势矿产的开采总理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。

10、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管理储量管理。指导全县地质调查评价、矿产资源勘查,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实施,管理地质勘查资质、地质资料、地质勘查成果,指导、协调、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。

11、承担地质坏境保护的责任。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,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、地质遗迹、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、保护地,依法管理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,监测、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,监督城镇地质、农业地质、旅游地质的勘查、评价工作。

12、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。指导应急处置,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
13、依法依规征收国土、矿产资源收益,规范、监督资金使用,拟订土地、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。依法依规组织土地、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,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,指导、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。参与管理土地、矿产等资源性资产,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,负责有关资金、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、资产管理与监督。

14、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,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、规划和计划,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,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。

15、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。拟订全县对外合作勘查、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,组织协调全县境外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工作,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。

16、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。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、行政区域界线测绘、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、重大测绘科技项目。依法审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,管理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、个人来祁测绘的事项;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,审查向社会出版、展示的地图,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。

17、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。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祁东县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,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;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,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。

18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(二)机构设置

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人事宣教股、计划财务股、规划股、耕保股、用地股、地产股、地籍地政测绘股、矿产开发管理股、地质环境储量股、地勘股、政策法规股、安全生产管理股、信访办、监察室、办事大厅十二股三室一厅,
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
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:地质矿产管理办公室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、征地拆迁信息事务局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交易中心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五个二级机构和县开发区、洪桥、永昌等24个乡镇国土所(分局)。

三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

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。

(一)收入预算

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8.73万元(其中经费拨款204.71万元;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234.02万元)。

(二)支出预算

2017年支出预算3438.73万元(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.06万元;事业单位医疗93.41万;行政运行2714.79万元;住房积金163.47万元)
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

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 3438.73 万元,具体安排情况如下:

(一)基本支出:3438.73万元

(二)项目支出:

五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
1、机关运行经费

2017年运行经费按上年底工资批复计算工资福利支出,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县财政统一标准核算,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终结算追加预算资金。

2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

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,其中,公务接待费26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(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),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。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(或持平)12万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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