祁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
一、部门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。
(二)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。
(三)监督检查乡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、矿产资源规划执行。
(四)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;实施农地用途管制。
(五)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、地籍工作,制定、实施地籍管理办法。
(六)主管全县土地征用、划拨工作;承担报国务院、省政府、市政府、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、报批工作。
(七)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。
(八)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、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。
(九)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。
(十)组织监测、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。
(十一)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规划、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机构设置情况
祁东县国土资源局设十一股四室一大厅,即办公室、人事宣教股、计划财务审计股、地籍地政测绘股、建设用地股、耕保股。下辖土地矿产管理办公室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、征地拆迁信息事务局、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五个二级机构和县玉合、洪桥等23个街道乡镇国土所(分局)。
三、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(附后)
四、收支决算总体情况
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407193元(基本支出32334693元,项目支出5072500元);政府性基金拨款51987227元(基本支出20989199元,项目支出30998028元)。
五、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
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
(一)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,主要用于国土系统人员工资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、日常运转等。
(二)国土资源事务国土整治,主要用于太和堂镇紫云桥村、江合村土地复垦项目。
(三)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灾害防治,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支出。
(四)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,用于青云井煤矿采矿权价款退付。
(五)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,主要用于出让土地前期规费及征地款等支出。
(六)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,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保金。
(七)住房保障支出,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。
附件:祁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决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