祁东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
一、部门职能职责
(一)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。
(二)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
(三)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。
(四)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。
(五)负责全县耕地保护,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。
(六)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。
(七)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。
(八)承担规范土地、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。
(九)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。
(十)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管理储量管理。
(十一)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。
(十二)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。
(十三)依法依规征收国土、矿产资源收益,规范、监督资金使用,拟订土地、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。
(十四)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,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、规划和计划,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,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。
(十五)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。
(十六)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。
(十七)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。
(十八)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部门收支概况
(一)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
公共预算拨款1967.49万元(其中:经费拨款137.06万元;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30.43万元)
(二)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
1、基本支出合计1947.49万元,其中:2200101行政运行(国土资源)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拨款99.86万元,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00.67万元; 2200101行政运行(国土资源)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拨款13.2万元,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2万元;200101行政运行(国土资源)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万元;2210201住房公积金经费拨款4万元,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8.76万元。
2、项目支出: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20万元。
祁东县国土资源局
2014年10月20日